办事指南
您当前的位置:
玉溪市林业局
>
公共服务
>
办事指南
移植一般野生树木40-80株的审批
在市级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、修筑设施
市属单位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
临时占用用材林、经济林、薪炭林林地二公顷以上不满十公顷以及临时占用其他...
在市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、从事科学研究、教学实习、参观考察、拍摄影片...
采伐、采集珍贵树木,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核、审批
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
出售、收购利用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核、审批
运输、携带、邮寄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
国内单位和个人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、缓冲区从事科学研...
出售、收购国家二级和本省珍贵树木、野生植物及其制品
共
12
条数据 第
1/2
页
下一页
末页
页